2023广东梅州市五华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158人公告
2023-05-04 来源:五华县人民政府 浏览量:9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适应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五华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五华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执业资格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五华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1、1-2);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17日至2005年5月16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年龄适当放宽(见附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生(非在职),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4.公费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当事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资格审核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相关资料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审核。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18日、19日(共三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五华县卫生健康局1楼党群活动室(五华县水寨镇华兴北路康华一巷34号)。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于2023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五华县卫生健康局1楼党群活动室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或相应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其他佐证材料须于公告发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认可,单位证明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报名截止之日止开具的方为有效。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2.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3.填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中专、中职)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其中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践行诚信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考试
考试区分“笔试加面试”和“直接面试”两种方式进行。附件1-1的岗位采取 “笔试加面试”的方式,附件1-2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1、1-2)。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1)综合类:《公共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2023年1—5月份的时事政治)。
(2)卫健类:《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卫生专业知识和素养。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ua.gov.cn/)公布。
(二)面试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ua.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直接面试”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选确定。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请关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加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由五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hua.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放弃聘用、取消聘用资格等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人员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展开的,报考者应当按照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的,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附件1中招聘单位的岗位描述、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五华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753—4337030;
3.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4438760。
点击查看>>>
五华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笔试+面试
五华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直接面试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8日
原标题:五华县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uhua.gov.cn/xxgk/rsxx/sydwzp/content/post_2482204.html